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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留县投资优惠政策

    信息发布者:duoduofa
    2018-02-11 23:45:05   转载
    山西省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及其他优惠政策措施
    2014年10月22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

    努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

    加大信贷支持。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应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要积极研究和探索适合小型微型企业的多种贷款模式,不断推出适应小型微型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支持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鼓励和支持各类担保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

    积极支持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省内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股权融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项目融资及信托产品等形式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上市融资。搭建小型微型企业与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对接的平台,引导国内外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改制设立村镇银行。

    扩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在已开设分支行的地区加快建设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分中心,将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向县城、乡镇和社区延伸。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授信客户数占所有企业授信客户数60%以上,最近6个月月末平均小型微型企业授信余额占全部企业授信余额达到10%以上的商业银行,在综合评估其风险管控水平、IT系统建设水平、管理人才储备和资本充足状况的基础上,可允许其一次同时筹建多家同城支行,但每次批量申请的间隔期限不得少于半年。鼓励商业银行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为专门从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

    有效解决小型微型企业用地问题:

    多渠道解决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用地。通过节地挖潜、盘活存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多种途径,切实解决小型微型企业用地。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为占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5年以上的小型微型企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对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增加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价款。对创办三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

    大力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把小企业创业基地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小企业创业基地。每年从市县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用地计划。充分利用企业闲置土地、商务楼宇、各类园区等,建设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各类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创业基地和各类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

    加快推动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充分利用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的道路。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升级。支持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发展各类科技孵化器,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与应用。鼓励大型企业积极向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作配套。

    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

    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1+150”(1个省级枢纽平台、150个窗口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创业辅导、产业引导、人才培育、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融资担保、运行监测、信息宣传等方面的服务。开展公益性双代理服务,即开展小型微型企业政务代理服务,对创办企业涉及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免费政务代理服务;开展小型微型企业维权代理服务,对企业经济合同、企业维权等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帮助小型微型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等国内国际经贸洽谈会和产品展销会,并给予展位补贴。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施“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经营管理者、创业者和技术工人的培训力度。支持专业的管理咨询机构和管理咨询志愿者开展小型微型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帮助小型微型企业改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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